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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26 14:46:43

一、日常行为规范

1、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及商学院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商学院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我院同学基础上。

4、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学习认真积极进取,两者相互协调,期末不得挂科。

5、商学院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对于分配的任务不得推辞或不积极承担,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分工合理细致,工作效率高;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6、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在执行工作时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冲突;要求品行端正,谨言慎行,维护商学院学生会形象,不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服从上级安排。

 

二、会议、活动规范

1、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中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手机必须关机或调至静音模式。

2、商学院学生会会议分为学生委员会议、各部门例会。

3、学生委员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学生会主席预定并派发通知;各部门例会每一周或两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部门部长预定并派发通知。

4、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总结工作,材料上交部长汇总存档。

5、会议由权益部负责做好签到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向主席团请假,不能参加部门会议的干事一律须向部长请假。

6、各部门开例会之前,必须告知办公室和权益部,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派人进行工作。

7、活动将采取“部门主导”原则,即以活动分配到相关主要部门,负责部门可自行组织活动的其余协调部门,全面负责活动各项事宜,活动负责部门可调动学生会一切可利用资源,必要时主席团将予以协助。

8、举办各项活动具体事项由权益部选出负责人进行考勤。

9、办公室负责在活动前编写策划书交予主席团向上级审批活动,交予外联部用于其向商家拉外联赞助。

10、活动前:活动准备前期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周将活动物资清单和预算发送给主席团审批过后交予权益部。权益部按照活动物资清单进行物资准备,并至少在活动前两天完成物资准备,活动负责人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物资确认。

11、活动中:权益部负责将物品带到现场,文体部出人协助,负责活动的部门分发物品。

12、活动后:权益部做好物资整理和回收工作,对于消耗品控制数量,非消耗品对于损坏予以赔偿。

13、若活动需要PPT、视频、电子海报等,应至少在活动开始前一周之内通知办公室及宣传部,并把相关的制作要求及资料发给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应至少在活动前一天做好并发给负责人审查,并进行修改工作。

14、若活动需要手绘海报,活动负责人应提前一周向宣传部部长申请,申请人应在申请时把海报要求发给宣传部负责人。宣传部应至少在活动前一天完成手绘海报的制作。

15、活动需进行的网络宣传,活动负责人应按照活动要求,在合适时间将网络文宣内容发给宣传部进行官Q/官微推送宣传。

16、各活动部门需在相关活动结束三天之内将活动涉及的所有电子档案整理递交给办公室(包括活动策划、照片、新闻稿等)。

 

三、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的基础分为60分,其余分数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部门干部干事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4、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所有成员。

 

加分项:

 

例会:

1、每次出席例会,加5分。

2、每次会议结束后上交会议记录,加3分。

3、会议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活动建议且被采纳者,加5分。

4、每参加一次活动或完成一次任务,加2-5分(具体加分各部长视活动完成情况而定)。

 

活动任务:

1、在活动或任务时,在方法模式或活动方案以及任务执行方面有创新或优化方案,经过审核确定时,加5分。

2、合作进行任务时,对于积极配合他人、团结协作者,加5分。

3、主动帮助他人,完成或协助非自己任务范围内的工作时,加5分。

4、积极参加活动者,于期末总评时,加10分。

 

其他:

1、积极帮助院系老师开展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异者,加5分。

2、任一部门干事若成功拉到外联,奖励总金额的10%,并加5分。

3、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期末成绩良好者,加10分。

 

减分项:

 

例会:

1、无故缺席例会,扣除5分;例会无故迟到二次者,以缺席一次处分;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内部通报批评;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学生会通报批评;无故连续缺席两次或累计缺席三次者,予以劝退。

2、例会时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手机未关机或未调至静音模式者,每次扣除3分。

 

活动任务:

1、对于分配任务推辞或不积极承担、态度恶劣、拒不执行者,扣除10分。

2、未按时完成所分配任务者,扣除5分。

3、执行所分配任务时,消极怠工或是态度不积极者,扣除5分。

4、在执行任务时与他人发生较大冲突,发生较为严重的违纪现象(如辱骂、发生肢体冲突等),扣除10分。

5、活动时如因分工不明确导致的失误,由责任分配人员承担主要责任,扣除10分。如错误产生原因在具体的个人,则由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扣除10分。

 

其他:

1、与会或活动期间衣着不得体,言谈举止不符合规范,扣3分。

2、依仗学生会成员身份作出不正当行为者,扣除5分。

3、期末成绩挂科者,每科扣除10分(包含选修和必修)。

4、散播学生会谣言,言语诋毁、攻击学生会者,扣除20分,并取消其优秀干事的评选资格。

5、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的,开展工作时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的,做开除处理。

 

注:

1、每月最后一天部门考核表在部门内部公示,并上交主席团。

2、若有异议,可与主席团沟通。

 

四、奖惩制度

商学院学生会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奖:

1、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将做奖励。 

2、任一部门干事若成功拉到外联,奖励总金额的10%。

3、期末总评时,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2个优秀部门;每个部门根据工作表现评选优秀干事,分别颁发奖状及素质拓展加分奖励。

4、各部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期末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颁发奖状及素质拓展加分奖励。

5、对于表现优秀者,若有机会优先评优或推荐入党。

 

惩:

1、例会无故迟到二次者,以缺席一次处分,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内部通报批评,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学生会通报批评。无故连续缺席两次或累计缺席三次者,予以劝退。

2、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对于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4、对于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不遵守纪律、不尊敬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五、财

1、学生会所有经费由主席团、外联部两个部门保管,每次活动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以发票的形势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调配予以报销。

2、每次的经费来源以及去向都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明文公示在学生会内部。

3、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各部门物品使用情况,若发现有滥用、浪费、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者,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六、附

1、本章程需经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2、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3、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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