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14 14:16:08
根据我校团委学生会章程,并结合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应给予适当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作出的优异成绩,激励他们再接再厉,为学生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同时,树立先进典型,影响带动其他学生会干部,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
一、评选对象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党员
4、无挂科且通过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
5、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商学院学生分会干部,且任期一年或一年以上者
二、学生分会优秀干部评选方案
优秀干部的评选与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挂钩。根据考核成绩,综合考虑确定优秀干部干事人选。评选结合每月考核和综合测评。
1.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工作态度端正
2.综测专业排名在年级前30%以内(以辅导员提供的成绩排名为主)
3.部门工作积极认真,能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4.评选对象:主席团、部长、副部长
5.评选方法:由自荐形式进行报名,将名单交给组织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对名单进行复查审议(择优入选),最后确定人员名单上报校团委。
三、评选人数
优秀学生干部数不超过学生分会全体人员总数的20%。
四、奖励方式
凡被评为优秀给予奖状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