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开展党员
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无锡太湖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锡太委字〔2015〕5号)文件精神,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现制定《商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支部按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组织学习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内容,以教工、学生两类党支部为单位,排查收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信息,认真组织党员填写党员登记表及党员名册,进一步规范管理,将“空挂”、“失联” (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信息核实汇总上报。
二、具体实施
(一)动员阶段 (11月20日前)
1.制定方案。党总支委员根据校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方法措施、工作进度等,并且明确每个工作环节责任主体,于11月20日前报校党委。
2.组建队伍。根据排查工作安排,立即组建工作小组,由学院两位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各支部负责人加入到工作组中去,明确分工职责。在11月20日前完成。
3.开展专题培训 。根据校党委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
(二)集中排查 (11月中旬-12月3日前)
党总支自查。对照前期整理的基本材料情况,各支部组织对党员队伍的组织关系情况作全面自查,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党支部在自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并以合适的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对照党员名册和各支部平时积累的数据逐一检查。要求每名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按照党员基本信息、组织活动记录,党费缴纳记录等信息核查党员动态,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完善党员名单。
二是采取各种方式联系追查。对有联系方式的流动、“空挂”党员,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手段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并指导帮助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是开展走访了解调查。对无联系方式的流动、“空挂”党员,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走访其亲朋、邻居、居住地村(社区)、原工作单位等有关联的人员或单位,了解去向及联系方式,对其中能取得联系的,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手段联系,并指导帮助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整理各项数据,要求调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根据情况分类排查、登记造册、理顺关系,为全面规范组织生活打好基础;经全力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的,作为拟处理处置对象。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6年1月—3月下旬)
按照校党委部署要求,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针对“失联”党员,形成关于他们处置意见的专题汇报,2016年3月18日前上报校党委。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4月初开始)
1.总结汇报。党总支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认真分析党员队伍现状,重点对“失联”党员的信息及失去联系的原因作出分析;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总结,整理汇总相关数据,形成报告,报校党委。
2.建章立制。根据校党委在检查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学院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寻找管理新方式、规范管理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管理,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组织管理,因地制宜,抓好业务培训,细化工作任务,责任确定到个人。
2.实事求是,统筹兼顾。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头。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要把排查与健全党员转出机制结合起来,立足于教育、引导、规范,对极少数经教育挽救仍无悔改表现的党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置。